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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土耳其对我纺织品展开多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纺织报 | 作者:中国纺织报 | 时间:2019-08-16 09:57:20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2019年8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最新公告,分别宣布对涉华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涉华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华化纤毯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

8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23号公告称,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的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税,涉案产品进口对土耳其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土耳其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2.47。

此前在2013年4月26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的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10月16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17年7月12日,土耳其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提高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至0.25美元/公斤和0.30美元/公斤。

2019年8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24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税,涉案产品进口对土耳其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土耳其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2.33。

此前在2007年12月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2月31日,土耳其对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2014年12月17日,土耳其第一次延长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聚酯纱线的反倾销措施,对泰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2015年5月15日,土耳其对泰国和越南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11月12日,土耳其对泰国和越南聚酯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开始正式对泰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分别征收到岸价6.88%~37.69%和34.81%~72.56%的反倾销税(参见第2016/40号公告)。

2019年8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2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化纤毯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进口对土耳其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土耳其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将不会继续或再度发生。故终止对中国化纤毯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包括合成纤维毯(非电热毯)、旅行毯、针织长毛毯,税号为6301.40、6301.90、6001.10.00.00.11、6001.92。

2019年1月12日,土耳其对华化纤地毯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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