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委发〔2019〕1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星级文明诚信
经营户”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场各党支部、商区、联合商区:

为了倡导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的良好氛围,促进市场规范运行、繁荣发展,建设平安、诚信、和谐市场。经研究决定:在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区域内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巩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为目标,以诚实守信、文明经商、公平竞争、和谐发展为准则,扎实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活动。营造一个诚信、文明、和谐繁荣的经营环境,全面推进市场的转型升级。

二、评选范围

在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从事纺织原料、化纤织物、纺织机械等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市场经营户。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见附表《2018-2019年度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申报表》

对在2018-2019年度,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营户,取消评比资格。1.违反计划生育者;2.无证无照者;3.不照章纳税者;4.受过治安处罚者;5.造成较大安全事故者、违反场规商约者、存在消防隐患者;6.被吴江及其上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者。

四、方法步骤

按照交易区域分配的名额,评选活动自下而上组织实施。根据各参与评选活动的市场经营户最终得分高低,分别授予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称号。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份)

1.召开评选领导小组及各商区、联合商区负责人会议,布置活动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2.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目的意义,提高经营户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的顺利展开。

3.各商区、联合商区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摸清本商区经营户现状,确保评选工作落实到位。

(二)经营户自评、申报阶段(12月份)

1.经营户依据评选标准,进行自我对照,在此基础上,各经营户填表向所在商区、联合商区进行申报。

2.各商区、联合商区根据经营户申报情况,认真做好初评初审工作,对照标准严格把关。

(三)检查验审阶段(1月份)

1.由市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经营户逐个进行验审。

2.在验审基础上,统一衡量标准,确定表彰名额。

(四)公示、表彰阶段(2月份)

1.凡被确认的候选星级文明经营户,通过《吴江日报》、中国绸都网进行公示一周。

2.公示后,由区文明办和市场党工委联合给予通报表彰,命名挂牌。

五、奖惩措施

凡被评为五星级以上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者(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2020-2021年内可享受下列优惠:

1.在区级新闻媒体和网络进行宣传表彰,提高知名度。

2.建立“亲商”服务联系制度,各职能部门为“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提供最佳服务环境。

3.市场监管部门优先考虑作为A级信用单位推荐对象。

4.税务部门优先考虑作为纳税信誉A级单位推荐对象。

5.可享受市场各公共服务平台VIP服务,检测、设计、分析等收费项目服务可享受5折优惠。

受表彰的经营户,如发生重大违规问题,由相关部门查实后,将取消荣誉称号。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2018-2019年度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活动评选工作的指导和领导,现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华

副组长:嵇为超 王君

组 员:陆子平 马天琦 张雷 王勇 倪晓红 杨华荣 杭武强 李 峰 胡 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王君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子平、马天琦、张雷兼任副主任。

希望各市场商区、联合商区及相关部门对本次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广大经营者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认真详细填写申报表,确保本次“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效果。

附: 中国东方丝绸市场2018-2019年度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申报表

附: 市场各商区咨询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