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鲁西化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通过中国和韩国反垄断审查”的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19年12月20日,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投资(聊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聊城”)签署《股权划转协议》,约定聊城市国资委向中化聊城无偿划转其所持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6.0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鲁西集团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化聊城、聊城市聚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鲁西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33.60%的股份,并实现对本公司的控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聊城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鲁西集团。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刊登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就本次划转涉及的中国反垄断审查,中化投资于2020年3月19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103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中化投资收购鲁西集团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就本次划转涉及的韩国反垄断审查,中化聊城于近日收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出具的批复,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中化聊城收购鲁西集团股权案不违反韩国《关于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的法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次划转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通过境外其他适用法域要求的反垄断审批程序等,能否获得有关批准以及划转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免除要约收购的相关程序。
这次通过韩国的反垄断审查,使得并购的成功性大大增加。
下面来回顾下鲁西化工实控人变更的过程:
1、2019年10月29日,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聊城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对鲁西集团进行战略重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以向中化投资无偿划转所持鲁西集团部分股权等方式,促成中化投 资成为鲁西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并取得控股权;
2、2019年12月17日,聊城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将所持鲁西集团 6.01%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化聊城;
3、2019年12月19日,中化集团召开 2019 年第 5 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中化聊城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鲁西集团 6.01%的股权;
4、2019 年12 月19日,中化集团向中化投资出具《关于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重组项目的批复》(中化创新〔2019〕75 号),同意本次划转;
5、2019 年 12 月19日,中化投资向中化聊城出具股东决定,同意本次划转
6、2019 年12月20 日,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聊城签署《股权划转协议》。
本次划转前,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划转后,股权结构如下:
“中国巴斯夫”有望诞生
作为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化集团长期与山东省保持密切合作。
在山东省不断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关系,11月2日,中化集团已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山东省作为重要战略区域,加强在能源、高端化工(新材料)、现代农业(农化)、城市运营、现代 金融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务实合作。
鲁西集团是山东省聊城市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经过近十年来持续不断的结构调整与创新发展,已从传统化肥企业逐步转型成为国内一流的化工新材料企业。
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化投资将通过持股及与聚合投资的一致行动合计控制鲁西集团55.01%的股权,成为鲁西集团控股股东,据悉,双方接下来将通过扩大投资和产业链协同等多种方式,支持鲁西集团建设世界一流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促进鲁西集团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由国内一流向国际一流升级。根据公开数据,2019年鲁西集团营收达410亿元,中化集团营收5863亿元,合计超过6200亿元!业内人士评论:“此次合并将有望使中化成为'中国版的巴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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