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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80万吨滑准税配额! 发改委提前释放调控信号提振市场信心

来源:中国纺织报 | 作者:中国纺织报 | 时间:2019-04-16 09:35:03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近日,国家发改委本着提前释放政策调控信号,提振市场信心,保障生产型纺织企业用棉需求原则,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确定今年发放80万吨非国营贸易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29日,具体下发时间待定。

对比去年,今年公告发布的时间比去年提前了两个月。

公告决定,本次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数量为80万吨,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

申领条件为:2019年4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2017年以来在海关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必须为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

申请材料需要2019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2018年棉纱、棉布等棉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分配原则是将根据申请者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包括历史进口实绩、纺纱能力、经营情况等)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本次配额申请、分配不区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向获得配额的申请者发放《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时,由企业自主选择确定贸易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配额申报将延续网站公示、公示期接受举报的模式。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提醒广大纺织企业诚信申报,按要求填报,仔细核对后再提交。

据了解,以往申报过程中,以下几类不规范填报行为较为集中,有关纺织企业应予以重视,勿因不规范填报而影响最终分配。

1.非一码一申报,合并计算不同企业产能。

2.自行折算纺纱产能,如将非环锭纺纺纱产能未按照申报要求中的比重自行折算,或将倍捻、棉网等计算为环锭纺产能等。

3.各项数据未按要求精确至个位数,自行凑整。

4.将非棉纤维统计入棉花用量。

5.将棉花采购量填报为棉花用量。

6.现场产能与申报不符,并无法提供真实的产能淘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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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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