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按照区委区政府对重污染企业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新塘镇联合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沙埔片区9家重污染企业(共68个车间)全面落实停止排污措施并确保约2200名工人顺利领取工资,回乡过年。
▲污染企业现场
▲对管道上锁并贴上封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要求,增城区和新塘镇把沙埔片区16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和群众信访投诉聚集点的漂染企业纳入整治对象,按照整治提升一批、整治淘汰一批原则,力争两年半时间,分类分步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对污染治理能力差、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位于环境敏感区域内的生产企业,通过各类执法倒逼企业退出,依法予以淘汰。
◆对纳入整治提升的企业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力求到2020年12月31日全面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落实停电措施
当天,执法人员分别对首批新合利、东怡等9家重污染漂染企业落实停止排污措施,现场断水断电,对管道阀门上锁并贴上封条。
▲落实停电措施
新塘镇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有序有效地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以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高辖区绿色发展水平。
据了解,增城区重污染(漂染企业)2020年12月31日以前以下8家单位必须完成整治提升,否则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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