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网站首页 >>产业观察>>正文

长园和鹰被指业绩造假,三大服装智能工厂项目停摆,有人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来源:环球纺机 | 作者:环球纺机 | 时间:2018-12-25 09:03:03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上交所向长园集团(600525)下发的一纸半年报问询函,牵出了公司子公司业绩的真实性问题。12月24日晚间,长园集团披露回复问询函的公告,承认子公司长园和鹰项目及业务真实性存在重大问题,公司独董甚至怀疑长园和鹰原负责人存在业绩造假的嫌疑。

10月19日,上交所公司监管一部对长园集团下发针对公司2018年半年报事后审核的二次问询函,问询函直指公司子公司长园和鹰。

三大智能工厂项目出现问题

据悉,长园和鹰三个智能工厂项目至2017年底已累计确认收入5.23亿元,主体工程完工进度全部达到98%以上。长园集团此前表示,长园和鹰三个智能工厂业务出现问题,导致工期和项目结算滞后,占用公司大量流动资金。

截止2018年上半年,智能工厂业务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累计形成存货1.7亿元,且该部分存货对应的收入和成本已在2017年度确认。从2017年至今,长园和鹰未签订新的智能工厂建造合同。上交所据此对长园和鹰的业务真实性提出疑问。

长园集团表示,公司于2016年6月收购长园和鹰80%股权,收购价格为18.80亿元。2016年开始,长园和鹰在原有设备销售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智能工厂总包新业务,2016年6月至12月长园和鹰分别与山东昊宝、上海峰龙、安徽红爱签订建造服装生产智能工厂销售合同。

长园和鹰2017年度销售收入为9.70亿元,设备类销售收入占比68.29%,智能工厂类收入占比31.71%。长园和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上市公司相应财务指标的13.05%和15.85%。

考虑到公司2018年6月已完成长园电子75%股权转让的工商过户事宜,公司自2018年7月不再合并长园电子财务报表,假设2017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剔除长园电子的财务数据,则长园和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上市公司相应财务指标的14.89%和17.33%。

长园和鹰三个智能工厂分别为:安徽红爱实业互联网定制平台+不落地智能工厂及智能物联网系统项目、山东昊宝服饰不落地智能工厂系统项目、上海峰龙科技女装智能柔性生产线系统集成项目,合同金额分别为3.4亿元、1.5亿元和1.72亿元,上述三个项目分别与2016年11月、2016年6月和2016年12月动工,且均于2017年12月签署验收确认书。

根据长园和鹰相关人员汇报,三个智能工厂项目工期滞后原因主要是系统联调花费时间远超预期以及客户多次要求设计变更。据长园和鹰汇报,智能工厂项目涉及多个模块,各模块硬件设备均有独立的控制软件,各主要软件由不同第三方供应商负责研发和实施,最后联动联调阶段,各模块间的软件数据衔接出现问题,导致项目联动联调所花费时间远超预期。

子公司原总经理或存造假嫌疑

根据三个智能工厂项目销售合同,客户应于项目验收后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项目进度款,三个客户均已于2017年12月对项目进行了验收,但客户在验收后未按时付款。在本次问询函阶段,长园集团就智能工厂客户结算滞后的原因分别与客户进行了沟通,并对三个智能工厂项目进行了现场走访。

其中,安徽红爱智能工厂项目目前仅有部分设备处于运转状态,其对与长园和鹰的应收账款余额有异议,并单方声称其已与长园和鹰于2018年1月29日签署《补充协议》,内容包括为“设备整体测试尚未达到正常稳定运行状态,没有达到交付标准,并认为《验收确认书》无效”。

由于安徽红爱与长园和鹰签字盖章的《验收确认书》是公司判断确认安徽红爱项目相关收入的重要依据,公司直至本次调查方知长园和鹰原总经理尹智勇擅自以长园和鹰的名义与安徽红爱签署了与《验收确认书》意思相悖的《补充协议》,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对长园和鹰业绩的判断结论。

与此同时,山东昊宝智能工厂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其提出长园和鹰已向其出具《承诺函》,并提出山东昊宝不需要履行其与长园和鹰签订的《销售合同》。除此之外,山东昊宝称已经取得了长园和鹰及尹智勇等人的承诺,承诺其不需要对《询证函》、《验收确认书》上的盖章承担任何责任。

长园集团表示,公司直至本次调查方知尹智勇擅自以长园和鹰的名义签署了《三方协议》和《承诺函》,该等行为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对长园和鹰业绩的判断结论。

第三个智能工厂也处于停工状态,且厂房、办公楼均为租赁,由于合作方上海峰龙未按期支付房租且存在大量诉讼纠纷,目前已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厂没有生产迹象,从上述情形来看,上海峰龙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并不具备履行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能力。

长园集团将采取一切可采取的法律行动

目前,由于三个智能工厂项目占用了长园和鹰大量流动资金,客户未能按期结算付款导致长园和鹰流动资金紧张,已对其日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部分供应商货款支付延后。长园集团2017年在对长园和鹰进行内部审计后,督促其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工期滞后及客户欠款问题。

在公司督促下,长园和鹰业绩承诺人已于2017年12月底承诺,若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长园和鹰2017年应收账款账面净值的回款比例未达到90%,承诺主体将就2017年应收账款账面净值未收回部分予以补足。

与此同时,长园集团还表示,将与安徽红爱积极协商,长园和鹰继续履行原合同,在同板块子公司运泰利的协助下,完成智能工厂联调联试,解决智能工厂运营中的问题。

而客户上海峰龙、山东昊宝目前已无继续付款意向,公司将根据律师核查的结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义务。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监高认为,长园和鹰智能工厂项目可能涉嫌业绩造假,部分设备销售业务存在客户严重超期未回款等现象,尚需进一步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表示,根据公司反馈及提供的资料,已有理由初步判断长园和鹰原负责人存在业绩造假的嫌疑;聘请律师团队,进行深入调查,搜集证据,采取一切可采取的法律行动,最大程度的挽回损失。

    (本网尊重各兄弟网站及独立撰稿人之版权,如发现本网刊登您的稿件而未署名,请联系我们.同时本网也欢迎对市场具有敏锐判断和独立见解的行业人士前来投稿,投稿邮箱info@168tex.com 电话:0512-63082910)
责任编辑:金锦

东纺云APP

绸都网微信

布工厂微信

绸都网抖音号

商务合作

0512-63506703

推广热线

0512-63599692

传真

0512-63506703

知识产权保护与咨询:QQ713892624 电话:0512-63482602(吴江)、0512-63554078(盛泽)

苏州绸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04-202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00323 网站备案号:苏B2-20090135

苏公网安备:32050902100442号| 国家电子商务试点企业国家财政部重点扶持项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江苏省软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