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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包天:8家纺织公司虚开发票9.2亿,涉及15省,被一锅端!

来源:环球纺机 | 作者:环球纺机 | 时间:2017-09-21 15:07:35 | 订阅《东方纺织》周刊

2014年至2016年期间,马某等人先后在五莲县许孟镇、洪凝镇上水峪村、莫家庄子村等地成立除了五莲县鑫盛和纺织有限公司外还有7家纺织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收购皮棉等农副产品业务的情况下,以虚开的皮棉收购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抵扣税款,或者从其他棉业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然后利用该8家公司通过中间介绍人许某、罗某、刘某等人介绍分别向山东、江苏、江西、浙江、福建等15多个省份的200余家公司,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达金额约9.2亿余元,涉及税款1亿余元。

2016年11月份,五莲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对相关企业进行巡查过程中,发现五莲县鑫盛和纺织有限公司生产用电与产值不相符,民警经分析研判,该公司很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该线索汇报县公安局党委。

县公安局党委对该线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对该线索专项经营,经过近4个月的内查外调,秘密摸排工作,发现该案涉及企业众多,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已涉嫌犯罪。县局党委主动听取了初查情况汇报,并协调专人成立专案组马上攻坚,2月24日五莲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立案后,针对该案虚假工商注册、编造虚假资金流、货物流等案件特点,专案组进行了深度分析研判、碰撞比对,通过互联网及公安网查询到的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深挖扩线,抽丝剥茧,成功获取了相关涉案公司的基本信息、涉案人员身份信息。通过分析、甄别,准确地查清了需要落地查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经办业务人,从而排查出了涉案嫌疑人,获取了以马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开设纺织公司的名义,收取点子费的手段,通过中介介绍人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证据。

经查,2014年至2016年期间,马某等人先后在五莲县许孟镇、洪凝镇上水峪村、莫家庄子村等地成立除了五莲县鑫盛和纺织有限公司外还有7家纺织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收购皮棉等农副产品业务的情况下,以虚开的皮棉收购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抵扣税款,或者从其他棉业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然后利用该8家公司通过中间介绍人许某、罗某、刘某等人介绍分别向山东、江苏、江西、浙江、福建等15多个省份的200余家公司,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达金额约9.2亿余元,涉及税款1亿余元。

经过近3个多月的努力,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已于2017年6月19日在江苏省苏州市被五莲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6月21日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涉及9个多亿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告破。

“2.22”马某等人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是目前全县有史以来侦破的首起涉案价值过亿的经济犯罪案件,该案成功打掉了五莲的纺织类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窝点,摧毁一涉及全国15省份的纺织类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

4月份成立专案组以来,已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60余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后语: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金税三期系统已启用。税务部门只要对动态数据进行比对,一旦发现税负率偏低,系统就会自动预警。纳税人千万不要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要在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坚持货、款、票一致的原则,供货、开票和收款应是同一个主体。

税务部门也将始终保持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希望广大纺织企业自觉遵守税法,依法诚信纳税,如果心怀侥幸,做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情,将受到税务部门的严肃查处,付出经济、信用等方面的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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